CICA-CCIR 2025年受理314件仲裁案涉中资企业21件增长36%。拆解法院四级审级、紧急仲裁员48小时裁定、欧盟EAPO账户冻结令、跨境判决裁决执行路径与中资企业维权策略。

2025年,罗马尼亚法院系统受理商事案件总量达到创纪录的18.7万件,平均审理周期从2020年的487天缩短至2025年的352天,但仍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(约214天)。与此同时,罗马尼亚国际仲裁案件数量在过去五年间增长了约67%,布加勒斯特国际仲裁法院(CICA-CCIR)2025年新收仲裁案件314件,其中涉及中资企业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为21件(同比增长36%)。

对于在罗马尼亚投资的中资企业而言,争议解决机制的选择直接关系到维权成本与胜诉后的实际执行效果。罗马尼亚作为欧盟成员国,其争议解决体系具有"欧盟法+国内法+国际公约"的多层结构——既受《纽约公约》《布鲁塞尔条例I(重订版)》等国际/欧盟规则约束,又适用《民事诉讼法典》和CICA-CCIR仲裁规则等国内规则。中资企业若不了解这一"三层结构",可能陷入胜诉但无法执行的困境。

本文从法院诉讼、国际仲裁、临时措施到判决/裁决的跨境执行进行全流程拆解,并提供中资企业在罗马尼亚的争议预防与应对策略。

一、罗马尼亚法院体系与商事诉讼

(一)法院审级体系

罗马尼亚普通法院体系分为四级:

商事诉讼的常规时间线(从起诉到终审判决):

(二)民事诉讼程序要点

罗马尼亚《民事诉讼法典》(Codul de Procedură Civilă, CPC, Law No. 134/2010)2013年全面修订后的核心机制:

(三)诉讼费用与担保

二、仲裁——中资企业的首选争议解决机制

(一)CICA-CCIR仲裁——罗马尼亚本土首选

布加勒斯特国际仲裁法院(Court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ttached to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Romania, CICA-CCIR)是罗马尼亚最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,2025年受理案件314件,争议总金额超过4.2亿欧元。

核心特点:

(二)国际仲裁条款设计建议

对于中资企业在罗马尼亚的投资合同,建议的仲裁条款:

(三)仲裁裁决的执行

罗马尼亚和中国均为《纽约公约》缔约国。CICA-CCIR仲裁裁决在罗马尼亚国内的执行(通过国内法院裁定)平均周期为4-8个月。外国仲裁裁决在罗马尼亚法院的承认与执行程序:

三、跨境财产保全与临时措施

(一)诉讼中的临时措施

罗马尼亚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951-979条规定了临时措施制度(Măsuri asigurătorii):

(二)欧盟层面的跨境保全——欧洲账户冻结令

罗马尼亚自2017年1月18日起适用《欧洲账户冻结令条例》(Regulation (EU) No 655/2014, EAPO Regulation)。中资企业作为债权人在以下情形可利用EAPO:

(三)仲裁中的临时措施

罗马尼亚《民事诉讼法典》第585条规定:法院可应仲裁庭或一方当事人(经仲裁庭批准)的申请,对仲裁中的临时措施作出强制执行裁定。2022年CICA-CCIR规则修订引入了"仲裁庭临时措施"制度——仲裁庭组成后可独立发布临时措施命令,无需通过法院。

四、中资企业的争议预防与应对策略

(一)合同阶段的争议预防

(二)争议发生后的应对

(三)多法域争议的协调

中资企业在罗马尼亚的商业争议经常涉及"中-罗-第三国"的多层结构:

罗马尼亚的商事争议解决体系正在逐步现代化——CICA-CCIR仲裁规则更新至2022版、民事诉讼电子化(dosar electronic制度)持续推进、欧盟层面的跨境执行机制(EAPO、布鲁塞尔条例I)赋权债权人跨国追索。但其核心短板依然显著:法院诉讼周期偏长(平均352天)、证据开示有限、外国原告须提供诉讼费用担保。

中资企业的核心策略应当是在签约阶段即"锁定"有利的争议解决安排——选择国际仲裁(SIAC/ICC)、约定送达地址、重要合同公证。争议发生后,临时措施(财产保全/账户冻结/EAPO)是阻止对方转移资产、确保裁决可执行的最有效武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