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要点
- 柬埔寨资本利得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:20%税率、六类资产分阶段落地,Prakas 1130收紧非居民股权转让"视同股息"规则,不动产延至2027年。余驰宇律师拆解计税规则与五大合规策略
- 柬埔寨资本利得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:柬埔寨资本利得税分阶段实施:租赁权、投资资产(股票债券)、商誉、知识产权、外汇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征收;不动产资本利得税经GDT第041号通告推迟至202……
- 中资企业转让柬埔寨公司股权要交哪些税?:根据第1130号Prakas:股权转让增值部分(转让价-实缴资本)缴纳20%资本利得税;转让价款中对应留存收益的部分可能被视同股息,另行缴纳预提税(非居民股息预……
一、引言:悬了五年的资本利得税,2026年真的来了
"余律师,我们准备把柬埔寨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新的中国投资方,税务顾问说现在要交20%的资本利得税,还说连公司留存收益都可能被'视同股息'征税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"
这是2026年以来我接到的最频繁的柬埔寨税务咨询。柬埔寨《税法》(Law on Taxation)早在1997年就规定了资本利得征税的框架,但正式实施被一拖再拖——2021年推迟、2022年推迟、2024年再推迟。直到2025年7月18日,财经部发布第496号Prakas《资本利得税征收规则与程序》,柬埔寨的资本利得税(Capital Gains Tax, CGT)才真正进入落地轨道。
此后短短半年内,监管规则经历了三轮密集调整:2025年12月31日,财经部发布第1130号Prakas取代第496号Prakas,对非居民股东转让含留存收益企业股权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收紧;2026年1月2日,税务总局(GDT)发布第041号通告,将不动产资本利得税的实施再次推迟一年至2027年1月1日,其余类别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
二、制度演变:从"纸面法条"到"落地执行"的五年之路
(一)法律基础与长期推迟
柬埔寨资本利得税的法律基础源自《税法》的相关条款:资本利得(Capital Gains)指纳税人通过出售、转让或处置资本资产(Capital Assets)实现的增值收益。然而,由于实施细则长期缺位,CGT在柬埔寨长期处于"有法无规"的状态。
2020年8月,财经部首次发布第346号Prakas,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六类资本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。但在不动产行业和投资者的强烈反对下,实施日期被多次推迟。此后,财政部又于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连续发布通知推迟实施。
(二)2025-2026年的密集立法
时间 文件 核心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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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8日 财经部第496号Prakas 确立20%税率,第一阶段自2025年9月1日对租赁权、投资资产、商誉、知识产权、外汇交易征收;不动产原定2026年1月1日
2025年12月31日 财经部第1130号Prakas 取代第496号;取消非居民股东转让含留存收益企业股份的预提税豁免;明确可扣除资本为转让日实缴资本
2026年1月2日 GDT第041号通告 不动产CGT再推迟一年至2027年1月1日;其余类别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
(三)六类应税资本资产
根据相关Prakas,应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六类资本资产为:
- 不动产(Immovable Property)——土地、建筑物及其附着物
- 租赁权(Lease Rights)——土地及建筑物的长期租赁权益
- 投资资产(Investment Assets)——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
- 商誉(Goodwill)——企业并购中确认的商誉价值
- 知识产权(Intellectual Property)——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
- 外汇(Foreign Currency)——外汇交易中的汇兑收益
三、计税规则:20%税率下的核心计算逻辑
(一)税率与计税基础
根据第496号及第1130号Prakas,柬埔寨资本利得税的核心规则如下:
税率: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统一适用20%的资本利得税率。
计税基础:资本利得 = 转让价格 - 可扣除资本(Deductible Capital)。可扣除资本包括取得资产的成本、改良支出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规费用。第1130号Prakas特别明确:对于股权转让,可扣除资本为转让日的实缴资本总额(而非账面净资产或评估值)。
申报期限:纳税人须在资产转让后3个月内向GDT申报并缴纳资本利得税。
居民个人纳税人的特殊规则:居民个人纳税人可选择将资本利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按累进税率(0%-20%)计算,或直接适用20%的单一税率。对大多数中资背景的个人投资者而言,20%单一税率通常是更简单、更确定的选择。
(二)不动产的特殊规则:80%扣除选项
不动产资本利得税虽已推迟至2027年1月1日实施,但其计税规则已经明确。根据第496号Prakas:
纳税人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:
- 实际成本法:以实际取得成本和改良支出作为可扣除资本,按差额的20%纳税;或
- 80%扣除法:直接将销售价格的80%作为可扣除资本,即仅就销售价格的20%作为应税利得——有效税负为销售价格的4%(20% × 20%)。
(三)非居民的特殊规则:预提税的衔接
对于非居民纳税人(包括注册在境外的中国企业),第496号Prakas原本规定:非居民在缴纳资本利得税后,免征预提所得税(Withholding Tax, WHT)。这一规则的逻辑是避免对同一交易双重征税——资本利得税与预提税二选一。
但第1130号Prakas对此作出了关键修订(详见下文第四节),这是所有涉及柬埔寨公司股权转让的中资企业必须重点关注的变化。
四、Prakas 1130的修订要点:非居民股权转让的"视同股息"收紧
(一)修订背景:堵住"资本利得包装分红"的漏洞
在旧规则下,一个常见的税务筹划路径是:非居民股东不直接分配股息(股息预提税税率14%),而是通过转让股权实现退出,转让价款中实质包含未分配利润,但仅需缴纳20%资本利得税,且缴税后豁免预提税。这在柬埔寨税务实践中形成了明显的套利空间。
(二)核心修订内容
第1130号Prakas对上述漏洞作出了针对性收紧:
1. 取消"视同股息"的预提税豁免
对于非居民股东转让含留存收益的柬埔寨企业股权,转让价款中对应留存收益的部分,不再享受缴纳CGT后的预提税豁免——该部分将被"视同股息"(Deemed Dividend)处理,须按股息预提税规则另行纳税。这意味着:
- 非居民股东转让股权:对应实缴资本增值的部分 → 20%资本利得税
- 对应留存收益的部分 → 视同股息,适用预提税(柬埔寨对非居民股息的预提税率为14%)
2. 明确可扣除资本为"转让日实缴资本"
第1130号Prakas明确,股权转让的可扣除资本为转让日的实缴资本总额(Paid-up Capital),而非包括留存收益在内的所有者权益总额。这从根本上堵住了"以高账面净资产稀释利得"的筹划空间。
3. 其他细化规则
包括对转让对价的公允价值调整规则、分期收款情形下的纳税时点认定等。
(三)对中资企业的影响评估
情形 税务处理 实务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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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无留存收益或亏损企业的股权 仅就实缴资本增值部分缴纳20% CGT 需准备审计报告证明留存收益状况
转让有大量留存收益企业的股权 增值部分缴20% CGT + 留存收益部分视同股息缴预提税 交易结构设计须提前测算双重税负
非居民转让后不再在柬有应税存在 CGT缴纳后豁免14%预提税(不含视同股息部分) 须取得GDT完税证明
不动产转让(2027年前) 暂缓实施 利用缓冲期完成税务筹划
五、中资企业的五大合规策略
1. 股权转让前进行税务健康检查
2. 交易文件中的税务条款设计
在SPA(股权转让协议)中明确:①税款承担方(实践中常见由转让方承担CGT,但视同股息预提税的承担需特别约定)②价格调整机制(若税务机关对转让价格作出公允价值调整,超额税负由谁承担)③完税义务与交割的衔接(是否以取得GDT完税证明为交割前提)。
3. 利用估值折扣与分期付款的合法空间
CGT以转让价格为基础,合法的估值方法选择(如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差异)可能显著影响税基。同时,分期付款情形下的纳税时点认定规则,为现金流管理提供了合法空间。但须注意,任何明显低于公允价值的定价都可能触发GDT的公允价值调整机制。
4. 不动产持有者的缓冲期行动清单
5. 跨境架构的整体审视
六、结语
柬埔寨资本利得税的落地,标志着柬埔寨税收制度从"低执行力"向"制度化执行"的实质性转型。对于在柬埔寨持有股权、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中资企业而言,2026年不是观望之年,而是行动之年:已完成或计划中的资产处置须立即测算税负,持有型资产须提前完成证据归集与架构审视。
-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Finance, Prakas No. 496 MEF.Prk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apital Gains Tax, 18 July 2025.
-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Finance, Prakas No. 1130 MEF.Prk on Capital Gains Tax (superseding Prakas No. 496), 31 December 2025.
- General Department of Taxation, Notification No. 041 on the Deferral of Capital Gains Tax on Immovable Property, 2 January 2026.
- Law on Taxation, NS/RKM/0523/004, 2023.
- KPMG Cambodia, "Cambodia Tax Update: Capital Gains Tax", 2025-2026.